永不放弃调解的法官——左海燕
左海燕,现任宣化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是一名工作在审判一线的优秀法官。在审判监督庭,全是经过一审、二审的案件,原审的法官们已经作了大量的思想工作。可对于左海燕来说,她对调解永不放弃,想方设法平衡各方利益,使得绝大多数案件握手言和,创造了和谐的社会环境。让我们放大一个案件,来了解左法官的调解工作吧。 左法官在审理原审原告郭某诉原审被告赵某兄妹、宣化区某村委会(以下简称村委会)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一案,案中的原审原告郭某、原审被告赵某兄妹二人均系宣化区某村村民。1983年农村实行土地家庭承包责任制时,郭某承包了该村白果园土地2亩,承包期为15年。1984年,郭某将其承包的土地中的1亩让给赵某耕种;1989年,将另外1亩也交于其耕种。此后,该地一直由赵某兄妹二人耕种经营。1998年农村实行第二轮土地承包时,村委会让原由郭某承包的2亩土地承包给了赵某兄妹,并于1999年1月30日双方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书》,承包期为三十年,并为赵某的妹妹颁发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2005年该土地被征用,双方为此产生纠纷。郭某于2006年8月23日诉至宣化区人民法院,要求三被告返还原由其承包的土地。 左法官接手这个案件时,该案已经经过一审、二审、发还重审三个阶段,历时一年半,此时的双方当事人因为案件拖延时间较长、迟迟没有结果,不满情绪已经相当严重,尤其是原审原告郭某,多次找到左法官,扬言如果案件结果对其不利就要上访上告,原审被告赵某兄妹二人也表现出不配合案件的审理的态度。面对这样棘手的案情和当事人,左法官仔细研究卷宗,并对当时土地承包的时代背景进行了剖析后发现,使郭某与赵某兄妹产生矛盾的实际原因就是争议的土地被征用后发给了土地补偿费,双方都认为该补偿费应由自己多得,而对方少得。如果从土地补偿费上面入手,那么本案有调解结案的希望。找到了案件的突破口,左法官决定与郭某、赵某兄妹、村委会三方单独进行谈话,找到他们的共同点,通过拉近共同点,缩小相对点这种审理方式来化解他们之间的矛盾。接下来的日子,左法官的日程被排的满满的,上午给原告刚做完工作,下午就马上传被告来交换意见,由于郭某要求赵某兄妹全部返还土地补偿费,而赵某兄妹又以没有固定工作、生活困难为由拒不返还,调解工作陷入缰局。这个时候,左法官想到了给村委会做工作,负担一部分土地补偿费,这样一来,赵某兄妹负担的数额就明显降了下来,利于调解的成功,这无疑为调解工作又增加了工作量,由原来的只为郭某和赵某兄妹二方变成了为郭某、赵某兄妹、村委会三方做工作,为了挤出更多的时间为三方当事人做调解工作,左法官牺牲了自己的双休日,将8岁的孩子一个人留在家里,腾出时间来调解这个案件。 由于原审原告郭某身体患病多年,在审理中因心理负担过重心脏病复发,住院治疗。左法官得知这个情况后,亲自到医院去看望郭某,这让郭某及其亲属深感意外之余也被左法官的行为所打动。在那间普通的病房里,左法官坐在郭某的病床前耐心的询问病情,嘱咐他要安心养病、消除心理隐患,争取早日康复。听到左法官一句句关心的话语,看到左法官关切的目光,感受到左法官的为民情怀,病榻上的老郭被深深感动了:“左法官,我相信你能给我办好案子,我保证肯定不到处去告状了,你肯定能给我个说法。”左法官说:“老郭,你放心吧,你的案子到了我这里就是终点站,我不会让它再拖了,肯定给你办理好!” 有了左法官这句话,老郭像吃了定心丸,找到了精神支柱,态度开始变了积极配合起来。左法官趁热打铁,对赵某兄妹及村委会又做了大量的调解工作,看到左法官的辛苦劲儿,赵某兄妹说:“左法官,通过你一回回给我们做工作,我们都看出来了,你才是真心想给我们解决事儿的那个人!我们配合你的工作。” 此时的村委会也表示配合左法官的调解工作。 天道酬勤。经过三个月的辛苦工作,案件终于有了结果:在左法官的多方协调下,郭某同赵某兄妹、村委会三方自愿达成了土地补偿费的合解协议,郭某撤回了起诉。
一起经历一审、二审、再审的案件终于得到调解,我们对左法官这种认真负责、严谨扎实的工作作风表示由衷的钦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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