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宣化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5年4月1日在张家口市宣化区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张家口市宣化区人民法院院长 刘存海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法院向大会报告2014年法院工作情况和2015年工作安排,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14年工作回顾
2014年,区法院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不断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932件,审执结2698件,结案率92.02%,共荣获4项省、市、区各类集体奖励,22名干警受到省、市、区各类表彰。
一、认真履行审判职责,依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依法惩处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全年共受理刑事案件172件,审结161件,结案率93.6%,判处罪犯203人,其中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16人,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36人,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80人,缓刑68人,拘役3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8件12人,依法适用缓刑和拘役的7人,落实好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 ,连续5年被省、市授予青少年维权岗称号;加强刑事附带民事审判工作,共审结刑事附带民事案件48件,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201.6万元,依法维护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坚持证据裁判标准和疑罪从无原则,依法对2案3人宣告无罪;严格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全面实施量刑规范化 ,对具有法定或酌定从轻、减轻情节的犯罪,依法予以从宽处罚;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进平安宣化建设,维护了社会稳定。
依法审理民商事案件,保障民生服务经济转型发展。全年受理民商事案件1956件,审结1811件,结案率92.6%。其中,审结婚姻家庭、赡养抚养、遗产继承案件388件,审结就业、医疗、社会保障等领域案件12件,高度重视妇女儿童维权、保障残疾人权益、涉军案件审理等工作,切实保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围绕区委工作大局,妥善审理好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过程中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审结各类权属纠纷案件450件,标的额3.67亿元;审结各类合同纠纷案件961件,标的额2.62亿元,其中审结涉及建设施工、买卖合同等案件174件,处理压减过剩产能引发的债务清偿、劳动争议案件457件,审结融资租赁、抵押担保、金融借款等案件142件,为全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加强行政审判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坚持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与支持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并重,共审结各类行政案件8件。通过延伸法制宣传、加强业务指导等方式,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支持政府职能部门依法行政,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加强执行力度,维护司法权威。受理执行案件796件,执结718件,执结率90.2%。加大执行信息化建设,与省、市法院实现执行工作信息对接,通过点对点互联网查控系统,与省内15家银行,和我市商行、国土、住建、人社、工商部门进行了互联互通,实现了查控财产自动化、规范化,查询效率大大提高。依法采取有效执行措施,向最高法院报送失信被执行人名单95案106人,加大实施强制措施力度,保证了有可供执行财产案件的及时执行,维护了司法权威。
二、深入开展司法公开工作,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按照上级法院的要求部署,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不断加强和完善司法公开工作,规范了司法行为,促进了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有力开展。
一是打牢软硬件基础设施建设。硬件建设方面:①实现了省、市、区的三级联网和B/S架构审判流程软件 互联互通;②建成3个高清数字审判庭和1个标清数字审判庭,11个审判庭均实现了同步录音录像;③更换了高清视频会议终端,建成了远程视频接访室;④建立了法院内、外网站,法院司法公开平台以及官方微博、微信 。软件建设方面:安装数字法院应用系统软件,引入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实现文书智能纠错、自动屏蔽。正在建设中的有:门户网站直播系统、OA协同办公平台 、远程提讯系统等。
二是全面使用数字法院应用系统。2014年以来的所有案件全部实现同步录入、网上办理。全院的审判质效数据实现了网上自动生成,给审判管理工作带来了极大便利。我院的案件流程公开率、裁判文书录入率、裁判文书上网率、电子卷宗制作率、电子卷宗归档率等指标均达到100%;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为83天,无一超审限案件,审判时效有了明显的提高;法官人均办案83件,比上一年度增加10件,办案数量最多的法官达到173件;发还改判案件同比下降 17.2%,办案质量和效率有了明显提升。
三是完成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建立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这是人民法院深化司法公开的一项重大举措。按照要求,建立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平台,全年共向平台发送案件流程信息2932件,受理的每起案件均在网上公布,接受当事人的监督,当事人凭借手机号和身份证号码通过宣化区法院司法公开平台可以查询了解案件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最高法院的规定,依托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将执行活动的每一个步骤和措施录入执行信息系统。对符合法律规定的应予公开的文书全部在互联网上公开,共公开裁判文书1643件,在宣化区法院门户网、河北法院网、中国裁判文书网均能够查询,接受社会监督。
三、加强队伍建设,着力提升全院审执人员司法能力
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过硬法院队伍。 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围绕狠刹“四风”,突出抓住领导班子这个重点,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达到了预期目的,向当事人、社区群众、律师、企业和各机关团体发放征求意见稿500余份,梳理各类建议意见26条,并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进行了责任分配和完成时限,制定了领导班子整改方案和领导干部个人整改清单,对院领导班子整改方案的8个方面32项整改内容逐项分解,明确了整改任务和时间表,明确了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具体责任人和具体完成时限,确保了群众路线教育落到实处、见到成效,提高司法公信力。
坚持常抓不懈把正风肃纪落到实处。以落实“八项规定”整治“四风”问题为切入点,院党组积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断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坚持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法院各项工作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确保依法履行职责,公正廉洁司法。2014年以来,根据上级法院的要求和区委的工作部署,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严格上下班制度,规范公务车辆的使用,开展超标占用办公用房整治工作,认真接受市中院司法巡查,有效地改进了干警的工作作风。与此同时,不断健全完善各项廉洁规章制度,积极构建廉政建设长效机制。
加强学习培训不断提升执法能力。以提高司法能力为目标,多形式开展培训工作,充分利用省、市政法部门各类培训平台,组织人员参加学习,全年共派出70名审执人员参加最高法院、省高院、市中院业务培训,增强了审执人员的业务素质。
四、坚持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确保人民法院工作顺利开展
严格执行《监督法》,强化坚持党的领导和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开展审判工作。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及时汇报履行职能、人事任免和重大案件的审判执行情况。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决议决定,主动听取意见,改进工作。按照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要求,向人大常委会作了《关于司法公开工作的报告》,9名庭长和3名2013年以后任命的审判员向人大常委会进行了述职,提请任命了33名人民陪审员,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促进了法院的队伍建设和审判工作。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区法院工作与全区其他各项事业同发展、共进步,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区委正确领导、区人大有力监督和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院干警向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所有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意识到,法院工作仍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是:一是案件质量和效率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二是队伍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法官断层、案多人少的问题突出;三是司法公开信息化应用和规范化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对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
2015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15年,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审判管理,积极适应司法工作新常态,努力实现人民法院各项工作新发展。
(一)以服务全区大局为中心,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要继续从维护社会稳定和推进经济发展的大局出发,认真贯彻区委工作部署,突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妥善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为全区中心工作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法律保障。
(二)以化解矛盾纠纷为目标,进一步夯实司法为民举措。进一步建立、完善诉访分离机制,积极落实司法救助等制度。进一步加大调解力度,继续把调解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各个环节。进一步加强执行力度,增强执行工作透明度,加大对抗拒执行行为的惩戒力度,全力破解执行难。
(三)以加强司法公开为重点,进一步提升案件质量。深化阳光司法,加大裁判文书上网、审判执行信息公开、庭审直播、普法宣传等工作力度,进一步完善司法公开长效机制,不断提升案件质效,依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四)以加强司法作风为主题,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着力改进司法作风,提升干警司法能力。深入推进精细化管理,坚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认真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法院队伍。
(五)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监督。要始终坚持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开展法院工作,坚持落实重要工作、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监督,虚心听取意见建议,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
各位代表,新形势、新任务对法院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我们将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有效的措施,求真务实,公正司法,扎实工作,为全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