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当前位置: 首页 > 审务公开 > 法院工作报告
张家口市宣化区人民法院2013年工作报告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15-09-02 15:25:25 打印 字号: | |

张家口市宣化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4年1月15日在张家口市宣化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张家口市宣化区人民法院院长 刘存海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法院向大会报告2013年法院工作情况和2014年工作安排,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13年工作回顾

    2013年,区法院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全年共荣获8项省、市、区各类集体奖励,21名干警受到省、市、区各类表彰。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年来,区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总要求,认真履行审判职责,全年共受理刑事、民商事、行政、执行案件2968件,审(执)结2885件,结案率为97.2%。 

    刑事审判工作。共受理刑事案件162件,审结156件,结案率96.3%,判处罪犯236人,其中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9人,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24人,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150人;深入开展“打盗抢、保民安”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两抢一盗”刑事犯罪,严格执行省法院《关于快速办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的轻微刑事案件的工作意见(试行)》 ,共对14件“两抢一盗”和3件“轻刑快审”案件快立、快审、快判,取得了较好效果;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7件15人,依法适用缓刑和拘役的3人,单处罚金4人,刑庭连续4年被省、市授予青少年维权岗称号;加强刑事附带民事审判工作,共受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67件,审结 64件,赔偿被害人损失297余万元,依法保障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严格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具有法定或酌定从轻、减轻情节的犯罪,依法予以从宽处罚,维护了法律尊严和社会公平正义。

    民商事审判工作。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2098件,审结2088件,结案率99.5%。其中,审结婚姻家庭、赡养抚养、遗产继承案件632件;审结各类权属纠纷案件416件,标的额3498.16万元;审结各类合同纠纷案件1040件,标的额29700.13万元。依法保护了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家庭和睦,依法保障了当事人的人身和财产权益,营造了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促进了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行政审判工作。共受理审结行政诉讼案件1件,审查申请执行行政非诉案件9件,积极做好协调工作,9件案件的被申请人均主动履行,执行总标的32.93万元。在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同时,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较好效果。

    执行工作。受理执行案件698件,执结631件,执结率90.4%,执行标的6447.18万元。进一步强化审、执各环节的协调配合,加强对执行案件的管理和跟进,规范执行行为,依法采取有效执行措施,保证了有可供执行财产案件的及时执行,维护了司法权威。

    二、切实践行司法为民,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依法保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一年来不断改进举措,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

   (一)以便民利民为宗旨,提高审判质量效率。坚持“难案精审、简案快审”的审判工作思路,92.5%的民商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做到了快审快判,快调快结,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认真开展司法救助,对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以及低保户、特困户、没有固定生活来源的残疾人等依法减、缓、免诉讼费9万余元,保障了经济确有困难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二)不断加强司法调解,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充分发挥诉讼调解作用,对劳务、邻里、继承、婚姻等案件,依法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利益,运用调解手段化解矛盾,民商事案件调撤率达到了 80%以上,对判决的案件,注重做好判前释法、判后答疑,进一步化解了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

   (三)以案结事了为目标,依法解决信访案件。坚持从源头上抓信访,着力规范司法行为,不断加强审判监督,对裁判中的出现问题及时启动审判监督程序予以纠正。对信访当事人,耐心细致地做好释法明理工作,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申诉等司法程序或其他合法途径有效解决信访问题。

    三、深化审判管理举措,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力

    牢牢把握“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深入开展“两评查” 和“平安建设、法治建设、队伍建设”三大建设 等活动,建立完善各项制度,加强审判管理,案件质量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继续狠抓案件质效评查。今年以来,以抓案件质效为重点,以省、市政法委执法检查为契机,坚持自查与抽查相结合,对评查出的问题,不回避、不遮掩,及时召开评析会议,通报评查结果,督促整改落实,紧抓案件质效不放松,发改率连续2年实现下降,一审服判率连续2年上升,特别是第二季度首次实现一个季度内无发还改判案件。

   (二)推进审判管理精细化。以案件绩效考核 为抓手,进一步完善了庭室和审执人员的案件质效数据报表,通过数据分析,判断案件质量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跟进管理,及时了解办案进度,并合理调配案件,平衡各审判员的案件数量,提升了审执人员的办案积极性,全院法官年人均结案数为74.8件,10名法官年办案达到100件以上,特别是开发区法庭范瑞锋法官全年办理案件230件。

   (三)案件质效管理制度化。针对审判管理实际情况,完善制定了《审委会议事规则》、《发还改判案件评析规定》、《缓减免诉讼费办法和条件》、《档案管理规定》等8项规定,通过落实制度规范司法行为,提高了案件质量。不断强化审限管控,修订了《关于案件延长审限审批程序的规定》,明确了延长案件审限的审批权限,有效杜绝了超审限案件。继续执行每季度“二审发改案件评析会”,对案件质量提升起到了积极作用。

   (四)司法政务管理效能化。深入贯彻中央、区委和上级法院关于落实“八项规定”的精神,厉行勤俭节约,转变司法作风,加强司法政务管理,提高行政、后勤、人事部门的工作效率。不断加大对信息化的投入力度,实现了与市中院审判流程管理软件 的互联互通,安装了文书智能纠错系统,积极组织审执人员参加信息化流程培训,进一步提升了信息化的应用能力。

    四、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审执人员的司法能力

    坚持抓好法院队伍建设,以思想政治建设为主线,以转变司法作风为突破口,着力建设一支为民、务实、清廉的法院队伍。

   (一)深入开展各项教育活动,有力提升干警政治素质。把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和深入推进政法“三大建设”,“正风肃纪”以及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作为加强干警思想教育的重要契机,通过查摆问题、对标先进,着力强化了公正司法、服务大局、司法为民、清正廉洁意识。不断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坚持做到党风廉政同法院各项工作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确保依法履行职责,公正廉洁司法。

   (二)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积极转变司法作风。严格按照中央、省、市有关规定,坚持从小事 抓起,从细微处抓起,由小见大,加强司法作风建设,牢固树立群众意识,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三)广泛开展各类学习培训,着力提升执法能力。积极参加省政法委举办的政法网络大讲堂活动和市中院网络集中培训,我院还开展了“法官讲堂”活动,选派优秀法官走上讲堂,讲心得、讲体会、讲办案技巧,拓宽了全院审执人员的知识面,对审判质效的提升起到了促进作用。同时还派出法官140余人次参加上级法院和政法委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班。积极参加省、市法院组织的课题调研和学术讨论会,撰写调研文章20余份,编写案例33份,其中2个典型案例被省高院采用,并推荐至最高院,1个案例刊载于《河北审判》,5篇调研文章入围全市法院学术讨论会。

    五、坚持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确保人民法院工作顺利开展

    严格执行《监督法》,强化坚持党的领导和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开展审判工作。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决议决定,主动听取意见,改进工作。2013年6月份组织了3次观摩庭,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群众共计60余人参加,12月4日组织开展了法院开放日活动,取得了较好效果。注重发挥人民陪审员的监督职能作用,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117件,陪审率达到70.1%,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有力促进了审判公开和司法公正。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我院工作与全区其他各项事业同发展、共进步,为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区委正确领导、区人大有力监督和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院干警向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所有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仍然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是:一是案件质量和效果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二是审执人员的司法能力和执法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升;三是司法便民利民措施还需进一步完善。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

2014年法院工作安排

    2014年区法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总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八届四次全会精神,坚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工作主线,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突出抓好案件质量、司法公开、队伍建设三项工作,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自身建设,为打造强区名城、建设美丽宣化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主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以服务全区大局为中心,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紧紧围绕区委提出的“改革创新、科学转型”工作部署,妥善处理好发展转型中涉及民生、涉及稳定、涉及重点项目的各类案件。依法打击严重暴力犯罪、“两抢一盗”犯罪和危害社会公共秩序犯罪,为全区中心工作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为加快建设强区名城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以践行司法为民为宗旨,进一步完善便民利民措施。进一步创新便民诉讼机制,提升司法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大调解力度,把调解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各个环节,以调解促和谐。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加强释法明理力度,积极引导涉诉信访问题通过法治程序依法解决。进一步加强执行力度,确保有可供执行财产案件得到及时执行,依法维护司法权威。

   (三)以严格公正司法为目标,进一步深化审判管理机制。在审判管理方面,继续坚持精细化管理思路,细化节点管理方法,使审判资源更加科学合理配置。要继续完善案件管理的各项制度,提高审判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四)以提升司法能力为根本,进一步推进法院队伍建设。以开展 “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大力改进司法作风,切实增强法院队伍群众意识。继续深化政法“三大建设”,不断提升队伍司法能力。坚持从严治院,严格规范法官行为,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五)以加强司法公开为重点,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自觉把法院工作置于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下,通过召开座谈会、经常性地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法院工作等形式,认真听取代表和委员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多渠道深化司法公开,进一步完善司法公开长效机制,有效接受全社会监督。

    各位代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区院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支持下,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负重托,不辱使命,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不断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为打造强区名城、建设美丽宣化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责任编辑: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