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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宣化区人民法院2012年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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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5-09-02 15:40:51 打印 字号: | |

张家口市宣化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3年4月2日在张家口市宣化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张家口市宣化区人民法院院长 刘存海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法院向大会报告2012年法院工作情况和2013年工作安排,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12年工作回顾 

    2012年,区法院在区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区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被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两评查” 活动先进单位,全年共荣获14项省、市、区各类集体奖励,26名干警受到省、市、区各类表彰。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营造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 

    2012年,共受理刑事、民商事、行政、执行案件3383件,审(执)结3334件,结案率为98.6%,同比提高了2.5个百分点,结案均衡度 0.97。 

    加强刑事审判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在刑事审判工作中,继续以维护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为重点,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侵犯公私财产和严重危害社会管理秩序的犯罪,共受理刑事案件164件,审结159件,结案率97%;共判处罪犯224人,其中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20人,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41人,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126人,拘役和管制23人;坚持“寓教于审、惩防结合”的原则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1件15人,适用缓刑和拘役的7人,单处罚金4人;加强刑事附带民事审判,共受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59件,审结59件,赔偿被害人损失500余万元,依法维护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严格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具有法定或酌定从轻、减轻情节的犯罪,依法予以从宽处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强化民商事审判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2672件,审结2650件,结案率99.2%;审结婚姻家庭、赡养抚养、遗产继承案件810件,依法保护了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家庭和睦;审结各类权属纠纷案件529件,标的额1695.17万元,依法保障了当事人的人身和财产权益;审结各类合同纠纷案件1311件,标的额12019.94万元,营造了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促进了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树立能动司法服务意识,先后4次选派6名法官通过走访、举行座谈等形式,开展法律宣传、现场答疑,为企业提供了法律服务。

    加强行政审判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1件,审结1件,积极探索建立行政诉讼协调机制,在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同时,履行司法审查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切实维护司法权威。受理执行案件546件,执结524件,执结率96%,执行标的8757.9万元; 加强审、执各环节的协调配合,采取审计、公告、执行听证等措施和调解、疏导、督促等方法,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确保了有可供执行财产案件的及时执行,维护了司法权威。

    加强信访工作,切实解决当事人的合理诉求。坚持从源头上抓信访,在全院开展了“案件质量提升年” 活动,不断增强审执人员案件质量意识,着力规范司法行为,提升案件质量和效果,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坚持信访案件责任制,对信访部门交办的案件,耐心细致地做好释法明理工作,引导当事人通过司法程序及其他合法途径解决问题,有效化解了部分信访案件。

    二、牢固树立司法为民意识,认真落实便民利民措施 

    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认真落实便民利民措施,依法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益。 完善便民措施,提高审判效率。

    坚持“难案精审、简案快审”的审判工作思路,80.97%的民商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做到了快审快判,快调快结,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认真开展司法救助,对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以及低保户、农村特困户、没有固定生活来源的残疾人等依法减、缓、免诉讼费20余万元,保障了经济确有困难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加强司法调解,促进社会和谐。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开展案件全程调解,采取诉前调解、立案调解、诉讼调解等多种方式,力求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特别是对劳务、邻里、继承、婚姻等案件,更加注重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尽量运用调解手段化解矛盾,民商事案件调撤率达到了94.2%,同比上升8.2个百分点,进一步化解了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 

    加强审判管理,提高案件质效。深入开展 “两评查”活动,不走过场,不走形式,扎扎实实地通过活动查问题、找不足、补短板、促提升。活动中,全体法官和书记员人人参加评查,其中副院长3名、庭长6名、副庭长7名、法官11名、书记员24名,共开展庭审评查73次,开观摩庭10次,评查文书1656份。“两评查”活动进一步规范了庭审行为,提高了裁判文书的质量,案件质效也有了新的提高,全年一审服判息诉率95.8%,同比提高了4个百分点,上诉率和发还改判率,呈下降趋势,结案率、调撤率等指标得到进一步提升。区法院被评为全省“两评查”活动先进单位,民一庭副庭长孙志光法官的庭审被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十佳优秀庭审,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优秀庭审。

    三、铸牢队伍建设根基,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狠抓队伍建设,着力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努力建设一支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法官队伍。 

    加强作风建设增强作为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区委领导的重要指示,在全院开展了以“转变作风、主动作为、狠抓落实”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加强思想作风建设,牢固树立宗旨观念,不断完善管理举措,全体审判人员大局意识、作为意识和纪律意识明显提高,办案效果得到提升。深入开展“十八大”安保维稳工作,与乡镇、社区密切配合,采取有效措施,圆满完成了维稳任务。

    开展学教活动增强政治素质。深入学习十八大精神,通过集中收看电视直播、学习专家解读等形式,组织全院审执人员撰写心得体会和学习笔记,把十八大精神贯彻落实到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中。认真开展创先争优,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人民法官为人民”、“三增一做”和“三自六不让”等教育活动,集中时间学习、深入查摆存在问题,加大整改力度,促进了审判人员政治素质的提高。

    提升司法能力增强廉洁意识。全年共有46名人员参加最高院、省高院、市政法委、市中院和区委组织的各类培训,增强了审执人员的素质。按照区人大常委会的安排,9名正副庭长向人大常委会进行了述职,既增强了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又提升司法能力和水平。高度重视高层次人才在职教育,4名法官通过在职法律硕士考试。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举措,坚持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同法院各项工作统一研究、统一部署、统一落实、统一考核,促进了公正廉洁司法。

    四、坚持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确保人民法院工作顺利开展 

    严格执行《监督法》,强化坚持党的领导和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开展审判工作。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及时汇报履行职能、人事任免和重大案件的审判执行情况。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决议决定,主动听取意见,改进工作。按照区人大常委会的安排,向人大常委会作了《关于深入开展“两评查”活动,全面提升法官队伍执法水平的报告》,提请人大常委会任命了2名副庭长、9名审判员,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促进了法院的队伍建设和审判工作。 

    五、基层基础建设取得新进展 

    在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法院综合办公楼已经完成立项和开工准备工作。加强信息化建设,对机关办公楼、执行局、开发区法庭网络进行了改造升级,并为56名审判人员配发笔记本电脑,新购置6辆警务车,保障了办公办案需要。完善了后勤服务保障、庭审安全保卫等管理制度,办公秩序得到了进一步规范。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我们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主要得益于区委的正确领导,得益于人大的依法监督,得益于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区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服务大局、能动司法意识需要进一步强化;法院队伍的整体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司法公信力有待于进一步提升。对此,我们将认真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13年法院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13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也是我区科学转型、加速发展,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的重要一年。2013年法院工作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是: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省、市政法工作会议和区委八届三次全会精神,紧紧抓住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切实履行公正司法第一责任,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审判管理,不断提高司法水平,努力实现人民法院工作的新发展。

    一是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严格履行审判职责。更加主动、深入地服务全区中心工作,紧紧围绕“工业立区、文化兴区、科教强区、民营富区和商贸活区”五大战略,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危害社会公共秩序、侵害人民群众财产权益的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加强民事、商事、行政案件审理及执行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 

    二是切实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以开展“为民、务实、清廉”教育实践活动为重要载体,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大力加强和改进司法作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内外监督制约机制,着力提升队伍的执法能力和水平,努力建设一支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法官队伍。     三是不断深化审判管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要求,着力提升审判管理水平,继续加大对案件、庭审和裁判文书评查力度,提升审判工作社会效果,确保司法公正。

    四是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增强司法公信力。继续开展案件全程调解,依法妥善审理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案件,不断完善便民措施,使法院的审判、执行工作更加符合民情,体现民意,服务民生,赢得民心。 

    五是更加注重基础建设,改善办案条件。加强“两庭” 建设,认真做好审判办公综合大楼建设工作,进一步强化信息化建设,对审判管理应用软件进行更新升级,实现与省、市法院的三级联网,加强对法官和书记员网络信息化应用的培训,提升实际应用能力,不断提高办公办案效率。

    各位代表,新形势、新任务对法院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我们将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有效的措施,求真务实,公正司法,扎实工作,为全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责任编辑: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