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当前位置: 首页 > 审务公开 > 通知公告
2016年区级部门预算(宣化区人民法院西院)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16-04-18 16:43:46 打印 字号: | |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

年度目标及保障措施........................................................................................... 7

部门职责-工作活动绩效目标.............................................................................. 9

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12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 13

部门“三公”及会议培训经费预算.................................................................. 19

部门基本情况表................................................................................................. 20

第二部分 预算单位收支预算情况

一、张家口市宣化区人民法院收支预算........................................................... 21

 

 

张家口市宣化区财政局文件

 

宣财字〔201636


张家口市宣化区财政局

关于2016年区级部门预算的批复

区直各部门

2016年区级部门预算已经区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批准通过,现批复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依法组织收入,确保应收尽收

各部门、各单位要依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积极组织各项收入,严格按照规定的科目、级次、缴库方式,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不得截留、占用或者挪用预算收入。严禁违反规定,擅自减征、免征、缓征应征的预算收入,也不得擅自扩大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确保依法依规组织收入。严格落实国家统一制定的普遍性降费政策,对取消、停征、免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不得拖延或采取其他名目、方式变相继续收取。各部门要建立完善涉企收费监管机制,加强对所属单位监督检查力度,坚决遏制各种乱收费行为。

二、坚持厉行节约,压缩行政成本

各部门、各单位要继续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约法三章”精神,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控制和压缩一般性支出。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严禁超预算执行。规范津贴补贴发放,严禁违规发放福利。严格机构编制管理,严控财政供养人员。

三、严格预算执行,加快支出进度

各部门、各单位要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严格执行批复的部门预算,结合本部门工作任务,科学合理安排支出。项支出要严格按预算批复的项目、科目和数额执行,不得挪用,不得超预算执行,各项支出预算年度内原则上不作调整。严格按照部门预算中的绩效目标组织项目实施,加强日常监管,确保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的实现。加快预算执行进度,重点加快项目预算执行进度,要早谋划、早开工、早见效,着力提升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和时效性,避免形成新的存量资金。

四、严肃财经纪律,推进预算公开

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执行《预算法》、《会计法》相关规定,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强化主体责任,提升财务管理水平,确保在执行财经纪律方面不出问题。各部门要负责组织本部门的预算执行,监督检查所属单位的预算执行,并对执行结果负责,及时向财政部门反映本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各部门要严格落实预决算公开主体责任,积极推进预决算公开,细化公开内容,在法定时间内,采取有效渠道公开本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同时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健全舆情应急处置机制和反馈机制。

五、其他事项

各部门要按照《预算法》的规定,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15日内,将所属二级单位预算批复完毕。批复时,不得调整预算科目和金额。

附件:各部门2016年预算文本

   宣化区财政局

    201648


张家口市宣化区财政局预算科           2016年4月8印发  

(共印80)

 

 

2016年区级部门预算

 

(草案)

 

 

张家口市宣化区人民法院

 

 

 

 

 

 

 

 

张家口市宣化区人民法院编制

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财政局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

 

年度目标及保障措施

 

    一、年度发展规划目标

    总体目标:

部门年度发展规划目标

张家口市宣化区人民法院的主要职责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组织法、法官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民法通则、民法、刑法、行政法、行政法的有关规定,本着有法必依,有法必纠,公平和理的原则,对我区所辖民事、商事、行政、第一审刑事案件进行立案、审理、调解、判决和对生效的法律文书进行执行。2016年,我院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我院对年度所立案件本着有法必依,违法必纠的原则,对我区所管辖的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刑事第一审案件、自诉案件,依照省委、省政法委、伸高院即有关上级领导所提出的要求,做到按标准收费,依法立案进行公正、公平、公开(不允许公开的案件例外)的原则进行审理判决。预计审理判决案件6000余件。

    职责分类绩效目标:

部门职责分类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16年,我院预计审理判决民事案件3500件,行政案件10件,刑事案件2000件,执行案件500件;2016年我院预计收取诉讼费500万元,收取罚没款80万元。

    二、实现年度发展规划目标的保障措施

部门实现本年度发展规划目标的保障措施

2016年,我院要不断提高队伍素质和执法能力,推进信息公开,提升审判质效,改进司法工作作风,树立法院良好形象,高质高效完成年度各项工作。最大限度提高预算资金及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在服务我院审判工资中的使用效率。


部门职责-工作活动绩效目标

161张家口市宣化区人民法院

职责活动

年度预算数

内容描述

绩效目标

绩效指标

评价标准

案件审判管理和执行

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县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二审案件,依法完成死刑案件复核工作,依法办理发生法律效力判决、其他法律文书的执行,做好审判管理工作。

妥善审理经济转型过程中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依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严惩各类严重刑事犯罪,积极推进平安我县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案件审判

依法审判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和上级人民法院交由审判的案件;依法审理刑事、民事、行政再审案件,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

案件结案率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增加调解减少上诉

提前审限时间

案件判决数与审判案件比例

  案件判决执行

执行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和法律规定由本院执行的其他生效法律文书及委托执行案件。

执行案件执结率

提前执结时间

执行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和法律规定数量与应执行数量比例

  审判管理

规范、保障、促进审判执行工作,包括:案件信息管理、案件质量评估、案件质量评查、审判流程管理、审判运势分析等。

审判程序合规率

规范执行审判管理流程案件与全部案件的比例

  司法技术辅助

开展司法技术辅助工作。对审判工作技术咨询、技术审核服务,主要工作包括:对外委托鉴定、评估、审计、拍卖、组织专家审核等。

工作完成率

开展司法技术辅助工作数量与申请开展司法技术辅助工作的比例

司法救助和国家赔偿

完成涉法涉诉类案件的息诉罢访工作,依法办理国家赔偿案件。

改革涉诉信访工作,推动涉诉信访问题在法治轨道内解决;落实司法为民措施,保护被侵权人合法利益,促进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涉法涉诉

完成涉法涉诉类上访案件的息诉罢访工作,做好两会、重大活动期间的维稳工作,接待分流越级上访人员、协助处理到上级法院的集体访和闹访人员的稳控遣返工作。

信访案件结案率

已按程序处理信访案件与全年受理信访案件比例

  司法救助

对受到侵害但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给予资助。

司法救助数量

已签订息诉罢访协议案件与全部上访案件比例

公正办理司法救助案件,尽可能提高司法救助数量

  国家赔偿

依法办理国家赔偿案件,执行赔偿委员会决定事项,审查处理赔偿告诉申诉案件。主要工作包括调查、取证,审理。

国家赔偿案件结案率

已按程序处理国家赔偿案件与全年受理国家赔偿案件比例

法院事务管理

系统综合业务管理和综合事务管理。

提高队伍素质和执法能力,高质高效完成各项工作。

  综合业务管理

加强法院系统队伍建设,加强法院基础设施及信息化建设,加强培训及法院文化建设;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加强对外宣传以及舆论引导,树立法院良好形象。

综合业务管理工作完成率

各项综合业务管理工作完成情况

  综合事务管理

领导区人民法院的监察工作;管理法院司法行政工作;承办其它应由区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各项保障工作完成率

各项后勤保障工作完成情况


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161张家口市宣化区人民法院

单位:万元

  目代 

预算收支项目

预算金额

预算收入

963.53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963.53

其中:限额补助

   非限额补助

963.53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专项收入

   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债务收入

   中央财政提前通知转移支付

   其他

2

基金预算拨款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4

财政专户核拨

5

其他来源收入

其中: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上级补助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经营收入

   其他收入

预算支出

963.53

1

基本支出

963.53

其中:人员经费

878.52

   日常公用经费

85.01

2

项目支出

其中:本级支出

   对下补助

3

其他支出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

161张家口市宣化区人民法院

单位:万元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预算支出项目

资 金 来 源

 

一般公共  预算拨款

基金预算  拨款

财政专户  核拨

其他来源  收入

基本支出总计

963.53

963.53

人员经费合计

878.52

878.52

一、工资福利支出

629.92

629.92

1、基本工资

204.12

204.12

2、津贴补贴

262.68

262.68

1)地区附加津贴

231.61

231.61

2)(特殊)岗位津贴(补贴)

30.54

30.54

3)规范津贴补贴后仍继续保留的补贴

0.53

0.53

   1)回族补贴

   2)独生子女费和卫生费

0.53

0.53

4)上述项目之外的津贴补贴

3、社会保障缴费

56.16

56.16

1)基本养老保险费

1.10

1.10

2)职业年金

3)养老统筹金

4)基本医疗保险费

30.74

30.74

5)大额医疗保险费

0.68

0.68

6)补充医疗保险费

21.28

21.28

7)事业单位失业保险费

8)工伤保险费

9)生育保险费

2.36

2.36

4、绩效工资

6.10

6.10

1)基础绩效工资

6.10

6.10

2)应纳入绩效工资的津贴补贴

5、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100.86

100.86

1)临时工工资补助

2)学校保安经费

3)农村两委补贴

4)其他

100.86

100.86

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48.60

248.60

1、离休费

10.81

10.81

1)离休金

3.03

3.03

2)离休人员补贴

3.69

3.69

3)离休人员特殊补贴

0.84

0.84

4)离休人员医疗统筹金

2.50

2.50

5)离休人员增发1-3个月基本离休费

0.75

0.75

2、退休费

169.87

169.87

1)退休金

74.42

74.42

2)退休人员补贴

94.80

94.80

3)退休人员其他补贴

0.65

0.65

3、生活补助

1.71

1.71

1)遗属补助

1.71

1.71

2)伤残保健金

4、住房公积金

66.21

66.21

5、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日常公用经费合计

85.01

85.01

1、办公费

5.39

5.39

  1)办用品

3.85

3.85

  2)报刊费

1.54

1.54

  3)社区办公费

2、印刷费

3、水费

2.70

2.70

4、电费

3.70

3.70

5、邮电费

3.58

3.58

  1)办公电话费

3.08

3.08

  2)移动电话费

0.50

0.50

  3)其他邮电费

6、取暖费

41.46

41.46

  1)办公取暖费

29.01

29.01

    1)代供暖费

27.56

27.56

    2)自供暖用煤经费

0.95

0.95

    3)锅炉用电费

0.50

0.50

  2)个人取暖费

12.45

12.45

    1)在职人员取暖费

8.22

8.22

    2)离休人员取暖费

0.13

0.13

    3)退休人员取暖费

4.10

4.10

7、物业管理费

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9.10

9.10

    1)燃料费

5.60

5.60

    2)维修费

    3)保险费

3.50

3.50

    4)其他交通费

9、差旅费

3.85

3.85

10、维修(护)费

11、租赁费

1.50

1.50

12、会议费

13、培训费(职工教育费)

3.06

3.06

14、公务接待费

15、专用材料费

   1)一般材料费

   2)一般图书资料

16、专用燃料费

17、劳务费

18、工会经费

19、福利费

7.04

7.04

20、其他

0.23

0.23

   1)离休干部特需费及公用经费

0.05

0.05

   2)退休干部特需费及公用经费

0.18

0.18

   3)其他

21、专项公用经费

3.40

3.40


部门“三公”及会议培训经费预算

161张家口市宣化区人民法院

单位:万元

支出内容

资 金 来 源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基金预算拨款

财政专户核拨

其他来源收入

合计

12.16

12.16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

9.10

9.1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9.10

9.10

三、公务接待费

   三公经费小计

9.10

9.10

四、会议费

五、培训费

3.06

3.06


部门基本情况表

161张家口市宣化区人民法院

单位:人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规格

经费保障形式

车辆编制数

编制人数

在职人数

离退人数

行政

事业

行政

事业

离休

退休

退职

   

3

84

21

74

8

1

36

张家口市宣化区人民法院

行政

副处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3

84

21

74

8

1

36


 

 

 

第二部分

 

预算单位收支预算情况


一、张家口市宣化区人民法院收支预算

收支预算总表

161002张家口市宣化区人民法院

单位:万元

  目代 

预算收支项目

预算金额

预算收入

963.53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963.53

其中:限额补助

   非限额补助

963.53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专项收入

   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债务收入

   中央财政提前通知转移支付

   其他

2

基金预算拨款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4

财政专户核拨

5

其他来源收入

其中: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上级补助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经营收入

   其他收入

预算支出

963.53

1

人员经费

878.52

2

日常公用经费

85.01

3

项目支出

4

其他支出


人员经费预算

161002张家口市宣化区人民法院

单位:万元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预算支出项目

资 金 来 源

 

一般公共  预算拨款

基金预算  拨款

财政专户  核拨

其他来源  收入

合计

878.52

878.52

一、工资福利支出

629.92

629.92

2040501

1、基本工资

204.12

204.12

2、津贴补贴

262.68

262.68

2040501

1)地区附加津贴

231.61

231.61

2040501

2)(特殊)岗位津贴(补贴)

30.54

30.54

3)规范津贴补贴后仍继续保留的补贴

0.53

0.53

2040501

   1)回族补贴

2040501

   2)独生子女费和卫生费

0.53

0.53

4)上述项目之外的津贴补贴

2040501

3、社会保障缴费

56.16

56.16

2040501

1)基本养老保险费

1.10

1.10

2040501

2)职业年金

2040501

3)养老统筹金

2040501

4)基本医疗保险费

30.74

30.74

2040501

5)大额医疗保险费

0.68

0.68

2100501

6)补充医疗保险费

21.28

21.28

2100501

7)事业单位失业保险费

2100501

8)工伤保险费

2100501

9)生育保险费

2.36

2.36

2040501

4、绩效工资

6.10

6.10

2040501

1)基础绩效工资

6.10

6.10

2040501

2)应纳入绩效工资的津贴补贴

2040501

5、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100.86

100.86

2040501

1)临时工工资补助

2040501

2)学校保安经费

2040501

3)农村两委补贴

2040501

4)其他

100.86

100.86

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48.60

248.60

2040501

1、离休费

10.81

10.81

2040501

1)离休金

3.03

3.03

2040501

2)离休人员补贴

3.69

3.69

2040501

3)离休人员特殊补贴

0.84

0.84

2040501

4)离休人员医疗统筹金

2.50

2.50

2040501

5)离休人员增发1-3个月基本离休费

0.75

0.75

2080501

2、退休费

169.87

169.87

2080501

1)退休金

74.42

74.42

2080501

2)退休人员补贴

94.80

94.80

2080501

3)退休人员其他补贴

0.65

0.65

2080501

3、生活补助

1.71

1.71

2080501

1)遗属补助

1.71

1.71

2080501

2)伤残保健金

2080501

4、住房公积金

66.21

66.21

2080501

5、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日常公用经费预算

161002张家口市宣化区人民法院

单位:万元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预算支出项目

资 金 来 源

 

一般公共  预算拨款

基金预算  拨款

财政专户  核拨

其他来源  收入

合计

85.01

85.01

1、办公费

5.39

5.39

2040501

  1)办用品

3.85

3.85

2040501

  2)报刊费

1.54

1.54

2040501

  3)社区办公费

2040501

2、印刷费

2040501

3、水费

2.70

2.70

2040501

4、电费

3.70

3.70

2040501

5、邮电费

3.58

3.58

2040501

  1)办公电话费

3.08

3.08

2040501

  2)移动电话费

0.50

0.50

2040501

  3)其他邮电费

2040501

6、取暖费

41.46

41.46

2040501

  1)办公取暖费

29.01

29.01

2040501

    1)代供暖费

27.56

27.56

2040501

    2)自供暖用煤经费

0.95

0.95

2040501

    3)锅炉用电费

0.50

0.50

2040501

  2)个人取暖费

12.45

12.45

2040501

    1)在职人员取暖费

8.22

8.22

2040501

    2)离休人员取暖费

0.13

0.13

2040501

    3)退休人员取暖费

4.10

4.10

2080501

7、物业管理费

2080501

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9.10

9.10

2080501

    1)燃料费

5.60

5.60

2080501

    2)维修费

2080501

    3)保险费

3.50

3.50

2080501

    4)其他交通费

2080501

9、差旅费

3.85

3.85

2080501

10、维修(护)费

2040501

11、租赁费

1.50

1.50

2080501

12、会议费

2040501

13、培训费(职工教育费)

3.06

3.06

2040501

14、公务接待费

2040501

15、专用材料费

2040501

   1)一般材料费

2040501

   2)一般图书资料

2040501

16、专用燃料费

2040501

17、劳务费

2040501

18、工会经费

2040501

19、福利费

7.04

7.04

2040501

20、其他

0.23

0.23

2040501

   1)离休干部特需费及公用经费

0.05

0.05

2040501

   2)退休干部特需费及公用经费

0.18

0.18

2040501

   3)其他

2040501

21、专项公用经费

3.40

3.40


“三公”及会议培训经费预算

161002张家口市宣化区人民法院

单位:万元

支出内容

资 金 来 源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基金预算拨款

财政专户核拨

其他来源收入

合计

12.16

12.16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

9.10

9.1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9.10

9.10

三、公务接待费

   三公经费小计

9.10

9.10

四、会议费

五、培训费

3.06

3.06



责任编辑: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