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宣化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办结了一件劳务合同纠纷案件,2019年5月14日,原告康某经朋友介绍到被告韩某承包的一个厂区工地干活,从事小工、垒墙工作,日薪130元,工资一月一付,2020年3月16日经双方核对,被告尚欠原告工资9500元未付,被告出具欠条一张,后原告康某多次催要,被告韩某始终以各种理由推诿,故原告诉至本院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我院首先向被执行人邮寄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执行文书,同时对被执行人韩某名下财产进行了线上线下查控,均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后将被执行人传至法院,被执行人韩某承诺于两周内保证将所欠康某工资全部给付。和解后三天,申请人康某却向本院提交了撤回执行申请书,称韩某说家中有病人,现经济困难,先撤回执行申请,相信了韩某的承诺:等有钱了就会给,请法院解除冻结韩某银行账号。承办法官一听感觉没那么简单,分析被执行人急于解冻账号,可能是该账号近期会有现金汇入,且考虑到此案标的不大,而申请人康某本性老实本分,相信被执行人后,一旦未能按期给付,还需要恢复执行,增加诉累,故劝说申请人先不要申请,并再一次提起网上查询,发现韩某一账户中确实新汇入3400元人民币。约定还款日到了,被执行人韩某并未自动履行,也未向我院报告账户的款项变化。传至我院后,仍以未要回工程款为由,请求法院再给他两周时间,又在推拖。承办人对其行为进行了批评,告知他已符合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拘留的条件,如再不履行,将进行强制执行。在法律的威摄下,被执行人于一周内分三笔汇入全部执行款以及本案诉讼费和执行费,本案最终执行完毕。
申请人康某在收到执行款后表示,真没想到执行局法官会这么尽职尽责,这么快就追回全部拖欠工资,并后悔自己差点又被韩某骗了,自己回家也总算和家人有个交代,并要给法官送锦旗,被法官谢绝了。
通过此案,给执行办案人员的思考,一、一定要把握好执行工作的节奏和尺度,要充分了解每个执行案件始末原委,分析当事人心理和行为,从而做出准确判断,不能只听当事人的一面之词,让被执行人“牵着鼻子走”;二、要想到每一件执行案件都有他最好的结果,要把每一件执行案件办好办扎实,从而最大限度的节约司法资源,维护公平正义,保证当事人合法权益;三、缩短结案用时很重要,但提升办案质量和执行标的到位率同样重要,以怎样的方法办案只是个过程,以怎样的方式结案也只是个程序,而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才是每个执行案件最好的归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