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三部分 张家口市宣化区人民法院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职责
张家口市宣化区人民法院的主要职责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组织法、法官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民法通则、民法、刑法、行政法、行政法的有关规定,本着有法必依,有法必纠,公平和理的原则,对我区所辖民事、商事、行政、第一审刑事案件进行立案、审理、调解、判决和对生效的法律文书进行执行。2017年,我院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我院对年度所立案件本着有法必依,违法必纠的原则,对我区所管辖的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刑事第一审案件、自诉案件,依照省委、省政法委、伸高院即有关上级领导所提出的要求,做到按标准收费,依法立案进行公正、公平、公开(不允许公开的案件例外)的原则进行审理判决。预计审理判决案件6000余件。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编报单位构成看,纳入2018 年度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共 个,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基本性质
经费形式
1
张家口市宣化区人民法院
行政单位
财政拨款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表
部门:张家口市宣化区人民法院
金额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行次
金额
项目
行次
金额
栏次
1
栏次
2
一、财政拨款收入
1
4358.91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8
二、上级补助收入
2
二、外交支出
29
三、事业收入
3
三、国防支出
30
四、经营收入
4
四、公共安全支出
31
3756.99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5
五、教育支出
32
六、其他收入
6
六、科学技术支出
33
7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34
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5
9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36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37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38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39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0
14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41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2
16
十六、金融支出
43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4
18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45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46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47
21
二十一、其他支出
48
22
二十二、债务还本支出
49
23
二十三、债务付息支出
50
本年收入合计
24
4358.91
本年支出合计
51
3756.99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25
结余分配
52
年初结转和结余
26
670.48
年末结转和结余
53
1272.4
总计
27
5029.38
总计
54
5029.38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收入决算表
公开02表
部门:张家口市宣化区人民法院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收入合计
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其他收入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7
合计
4358.91
4358.91
204
公共安全支出
4358.91
4358.91
20405
法院
4358.91
4358.91
2040501
行政运行
3001.63
3001.63
20405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43.00
43.00
2040504
案件审判
729.28
729.28
2040506
“两庭”建设
500.00
500.00
2040599
其他法院支出
85.00
85.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支出决算表
公开03表
部门:张家口市宣化区人民法院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3756.99
3077.15
679.83
204
公共安全支出
3756.99
3077.15
679.83
20405
法院
3756.99
3077.15
679.83
2040501
行政运行
3077.15
3077.15
2040504
案件审判
277.77
277.77
2040599
其他法院支出
402.07
402.07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4表
部门:张家口市宣化区人民法院
金额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目
行次
金额
项目
行次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栏次
1
栏次
2
3
4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
4358.91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9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二、外交支出
30
3
三、国防支出
31
4
四、公共安全支出
32
3756.99
3756.99
5
五、教育支出
33
6
六、科学技术支出
34
7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35
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6
9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37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38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39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40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1
14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42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3
16
十六、金融支出
44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5
18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46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47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48
21
二十一、其他支出
49
22
二十二、债务还本支出
50
23
二十三、债务付息支出
51
本年收入合计
24
4358.91
本年支出合计
52
3756.99
3756.99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25
654.05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53
1255.97
1255.9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6
654.05
54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7
55
总计
28
5012.96
总计
56
5012.96
5012.96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5表
部门:张家口市宣化区人民法院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合计
3756.99
3077.15
679.83
204
公共安全支出
3756.99
3077.15
679.83
20405
法院
3756.99
3077.15
679.83
2040501
行政运行
3077.15
3077.15
2040504
案件审判
277.77
277.77
2040509
其他法院支出
402.07
402.07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及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公开06表
部门:张家口市宣化区人民法院
金额单位:万元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决算数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决算数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决算数
301
工资福利支出
2388.63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455.71
307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30101
基本工资
634.86
30201
办公费
50.71
30701
国内债务付息
30102
津贴补贴
635.43
30202
印刷费
8.96
30702
国外债务付息
30103
奖金
294.84
30203
咨询费
0.52
310
资本性支出
106.47
30106
伙食补助费
30204
手续费
0.06
31001
房屋建筑物购建
30107
绩效工资
75.52
30205
水费
7.41
31002
办公设备购置
51.47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20.03
30206
电费
28.44
31003
专用设备购置
30109
职业年金缴费
2.78
30207
邮电费
5.38
31005
基础设施建设
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231.16
30208
取暖费
31006
大型修缮
30111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30209
物业管理费
143.91
31007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55
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14.48
30211
差旅费
71
31008
物资储备
30113
住房公积金
131.41
30212
因公出国(境)费用
31009
土地补偿
30114
医疗费
30213
维修(护)费
10.44
31010
安置补助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148.13
30214
租赁费
31011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26.33
30215
会议费
3.7
31012
拆迁补偿
30301
离休费
7.31
30216
培训费
4.18
31013
公务用车购置
30302
退休费
30217
公务接待费
31019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30303
退职(役)费
30218
专用材料费
31021
文物和陈列品购置
30304
抚恤金
36.26
30224
被装购置费
31022
无形资产购置
30305
生活补助
76.72
30225
专用燃料费
31099
其他资本性支出
30306
救济费
30226
劳务费
6.63
399
其他支出
30307
医疗费补助
5.35
30227
委托业务费
39906
赠与
30308
助学金
30228
工会经费
39907
国家赔偿费用支出
30309
奖励金
0.68
30229
福利费
39.02
39908
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30310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93
39999
其他支出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1.65
30240
税金及附加费用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69.79
人员经费合计
2514.97
公用经费合计
562.19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本部门本年度无相关收入和支出,按要求空表列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07表
部门:张家口市宣化区人民法院
金额单位:万元
预算数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1
2
3
4
5
6
48.99
48.99
46
2.99
决算数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7
8
9
10
11
12
43.69
43.69
43.46
0.23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本部门本年度无相关收入和支出,按要求空表列示。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8表
部门:张家口市宣化区人民法院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年初结转和结余
本年收入
本年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支总计(含结转和结余)5029.38万元。与2017年度决算相比,收入增加461.12万元,增长11.8%,主要原因是案件数量增加,诉讼费收入增加。支出减少375.51万元,减少9.1%,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全部移交社保,单位厉行节约,压缩各项开支。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计4358.9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58.91万元,占10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0%;经营收入0万元,占0.0%;其他收入0万元,占0.0%。如图所示: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756.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77.15万元,占81.9%;项目支出679.83万元,占18.1%;如图所示: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与2017 年度决算对比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形成的财政拨款收支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4358.91万元,比2017年度增加461.12万元,增长11.8%,主要是人员增资;本年支出3756.99万元,比2017年度减少375.51万元,降低9.1%,主要是退休人员全部移交社保,单位厉行节约,压缩各项开支。
(二)财政拨款收支与年初预算数对比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358.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4.9%,比年初预算增加1128.2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案件数量增加;本年支出3756.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3%,比年初预算增加526.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案件数量增加。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756.99万元,用于公共安全支出。3756.99万元,占1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77.1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14.9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562.1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 “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3.69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5.3万元,降低10.8%,主要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本部门2018年度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共0人/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共0人/无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因公出国(境)费支出较年初预算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3.46万元。本部门2018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年初预算减少2.54万元,降低5.5%,主要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本部门2018年度公务用车购置量0辆,发生“公务用车购置”经费支出0万元。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较年初预算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本部门2018年度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44辆。公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年初预算减少2.54万元,降低5.5%,主要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23万元。本部门2018年度公务接待共2批次、80人次。公务接待费支出较年初预算减少2.76万元,降低92.3%,主要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六、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预算绩效管理是深化部门预算改革的必然要求,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有效途径。
为进一步提高财政预算管理精细化水平,加强基本建设支出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更好的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单位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1、完善制度,筑牢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根基。明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工作责任、保障措施,进一步推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2、系统联动,凝聚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合力。积极推进财政部门开展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工作。强化绩效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有机融合,提高省级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3、夯实基础,建立健全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结合绩效评价工作实际,按支出科目属性分类,补充个性评价指标。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绩效体现我院树牢大局意识,服务改革发展、履行审判职能,维护和谐稳、定行司法为民,回应群众关切、深化司法改革,提升司法公信。2018年工作计划,按上年度完成各项指标体系,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不断提升司法服务水平,努力为全市追赶跨越绿色崛起、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力保障。
项目支出方向总体符合我院审判业务特点。对评价情况分析后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加以整改,预算编制在精度和深度上欠缺,还需要进一步完善,预算执行没有制定相关计划,
但在预算进度方面综合评价良好。
(三)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2018年度无重点项目。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62.1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374.77万元,增长200.0%。主要原因是案件数量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4.95万元,从采购类型来看,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4.95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4辆,比上年无增减变化。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4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比上年无增减变化,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与上年无增减变化。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本部门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以空表列示。
2、本部门2018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以空表列示。
3、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六)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八)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九)项目支出:填列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填列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对企业补助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十一)资本性支出:填列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十二)“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其他交通费用:填列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十四)公务用车购置:填列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
(十五)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填列单位除公务用车外的其他各类交通工具(如船舶、飞机)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七)经费形式:按照经费来源,可分为财政拨款、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财政性资金定额或定项补助、财政性资金零补助四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