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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普法宣传进银行 依法防范新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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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1-06-15 09:21:19 打印 字号: | |

为让银行掌握法律规定新变化,扎实把《民法典》法治精神与银行业务实践相结合,让《民法典》成为护航金融行业健康发展的法律武器,2021年6月11日上午,宣化区法院开发区法庭庭长阎利明、副庭长张艳芳、法官助理范爽,到张家口农村商业银行宣化支行开展《民法典》关于合同和担保部分培训座谈会,宣化支行部分员工参加了会议。

会上,阎利明、张艳芳两位法官结合自身审判实践及银行实务对保证方式推定的变化、合同编的新规对银行业合同风险防控的影响等进行了详细解释。同时,对与会人员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解答,会场气氛热烈。

会后,员工纷纷表示,此次活动对大家深入学习、准确理解民法典相关规则变化起到了重要作用,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意义,为今后金融业务展开提供了法律依据。

 

 


 
责任编辑:宣化区法院